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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4-01-30 来源:木兰县公安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木兰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集中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工作整改责任

(一)高点站位,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行动迅速,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坚决做到照单全收、全项整改,并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确定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到人”的整改原则,全面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拓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深度和强度,对所有反馈问题逐项对标对表、逐项定点研讨、逐项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起点、高定位、高质量推进。

(二)制定方案,形成台账,锚定整改方向针对反馈问题既定的工作措施,全部做到深入挖掘形成根源、清仓起底思想、举一反三整改,同时全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在整改的同时形成震慑效应。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局党委反馈的41个问题,县局最终共确定139项具体整改措施,并形成县局整改方案和反馈问题台账,对每一项工作措施的预期成效、完成时限、具体步骤、责任领导和督导问责情况进行研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开拓精神,解放思想、彻查彻改,高质量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深挖彻查,互评互查,履行组织流程为全力推进政治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压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县局党委政治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和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在会议中,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所有局党委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和分管战线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剖析,针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逐项解读,并针对其他班子成员个人和分管战线问题开展互评互查,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和组织上推进形成闭环整改态势。

(四)党委抓总,一把手履职尽责。针对政治巡察中反馈问题,党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党委班子着力形成以上率下的整改责任体系,全力压实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主体责任,从党建、队建、廉建等多角度入手,采取学习、研讨、剖析、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推动全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视政治巡察反馈问题,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查根源、清仓起底查思想、多措并举抓整改、常态督导促保持,确保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启动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推进落实,确保政治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绩实效

(一)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确保贯彻落实有力、统筹推动有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工作成效。一是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充分运用龙江先锋等党建平台,通过网课形式学习党的各项创新理论,通过答题方式检验自身学习成果;二是做好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开展分级分类学习,为党委中心组、普通党员、非党员民辅警都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提高理论学习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充分发挥党课作用。通过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形式,开展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四是制定《木兰县公安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增加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局党委、县委要求学习的内容。五是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模板》,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格式

2.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一是印发《木兰县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机制》,确定党委和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党委每年听取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等重点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有力。二是县局党委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数据证书管理、使用问题,制定《木兰县公安局数字证书管理细则(试行)》,并对民警的数据证书使用进行规范。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攻坚重点工作。一是攻坚现案、梳理积案、紧盯命案,加大对重点案件侦查力度,紧盯行业领域推送线索,对所有案件一律快速侦办,并形成完整的督导问责体系二是加大反诈工作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通过宣传和技术手段有效遏制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同时高效开展预警劝阻工作,有效避免预后被骗案件发生。三是加强境外滞留人员劝返工作,严格落实双包保责任制,落实“一人一专班、一人一对策”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任务,确保专项工作推进有力四是全面加强科技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组建县局科技人才库,并筛选我局计算机及软件专业民辅警入库,保证后备人才力量同时,选派精干警力到省厅、市局跟班培训,全面提高科技民警的实战能力。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落实主体责任。

4.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是认真执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组织局党委召开1次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会议,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和政法委对公安局机关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履行的指导监督二是制定出台县局“一把手”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检监察履责清单,强化看齐意识,增强政治定力,坚决纠治对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不力、以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等问题,确保责任任务落地见效组织党委成员带头对党章党规和纪法进行学习,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政治监督。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提醒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力确保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切实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整肃,县局出台专项整肃工作方案,要求全局各单位持续加强学习研讨、全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督导问效。三是持续加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身边违纪警示案例等形式,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党员干部、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作风建设实现新提升。四是运用《木兰县公安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木兰县公安局约谈监督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的要求,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6..全力推动规范执法,加强法治思想建设。一是结合市局正在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结合各单位自查整改清单,再次梳理,再次督促核查整改二是结合省厅法治公安建设年、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以及专项整治年活动,开展经常性巡查和督办。三是结合执法民警法制大培训活动,制定法制员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规范法律文书式样下发至每个执法单位,确保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三)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保基层党建发挥强大引领作用。

7.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对照查找不足,推动党委班子强化党建工作意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制定县局党建工作责任制,规定每年开年第一天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召开两次全局党建工作会议。三制定《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督导和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制定《关于党员干部“五个到支部”的工作提示》,夯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四是制定《木兰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流程规定》,明确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流程制定《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提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后的问题整改工作,加强会后的跟进和落实

8.规范干部任用程序,提升组织能力水平。一是狠抓干部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相关流程强化动议、酝酿、考察、研讨等各环节的应用,最大程度将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做到精细、精准二是将全面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培训制度和档案规范制度,从严从实落实考核程序,全力加强文书规范和环节规范,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纪律问责,确保政治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常治长效是充分发挥党委决策作用,严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区分协审和任职界限,确保党委权利运行体系在法定范围内高效运行。四是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加强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在职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大力营造和提供能展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平台,让年轻干部工作有热情,后备干部有激情,在职干部有豪情。

9.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党员常态管理。一是制定木兰县公安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注意事项及程序说明下发全局各党支部遵照执行二是学习《中组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通知》,加强离退休干部常态化组织活动和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常态化培训。三是制定《木兰县公安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民主评议党员评价标准》,规范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四)全面落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10.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升党建工作意识。一是抓好思想教育。把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最新指示批示最新著作、学深渐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内法规等融入到主题教育各个环节。二是制定《木兰县公安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抓党建的责任内容、分工,同时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的工作通知,明确局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和具体任务、工作要求

11.强化履职尽责,确保彻查彻改审计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委牵头抓总作用,从整肃纪律作风、深化反腐败斗争、正向激励引领等多角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二是建立健全财务机制,会计、出纳、办公室形成闭环管理,加大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体系建设三是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机制,对于各项费用列支,坚持出纳、财务、主管领导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每月开展财务技能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果落地

(一)加强组织,形成专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政治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采取脱岗集中办公的形式,每日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和分析,全面负责佐证材料收集、整理、成档和检查工作,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形成机制,常态督导。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并形成周例会、半月督导和月总结工作机制,瓶颈、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研讨,确保推进有力、措施得当。

(三)逐项落实,确保实效。党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统带各责任单位,要自上而下地推进整改、自下而上地显现成效,要针对已立行立改问题及时验收,常态督导科学部署、有序推进,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统一思想,全力攻坚。在所有反馈问题完成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还将持续监督,不但督导问题整改,还要严防新问题滋生,切实举一反三、高标定位,严查问题根源,彻底整肃纪律作风,确保队伍思想高度统一,全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以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有力契机,实现全局整体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五)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全力将整改工作落实、落靠,真正思考和研讨问题成因,切实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提升全警政治站位,在整改彻底的基础上,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真见效、机制体系化,推进全局整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1-57083584;邮政信箱:木兰县木兰镇振兴大街24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电子邮箱:mlxjwjwzczjjjcz@163.com。

                         中共木兰县公安局党委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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